船舶压载水外来生物入侵的立法构想
国际社会日益关注船舶压载水外来生物入侵给海洋生态造成的巨大危害。压载水引起生物入侵已被全球环保基金组织列为海洋面临的四大威胁之一。本文通过剖析我国船舶压载水立法的现状及不足,指出以风险预防原则为立足点。借鉴美澳等国家的立法经验,提出了一系列的立法构想,包括细化压载水生物入侵规则,量化排放技术标准,制定监管部门及专门工作组,加大违法处罚力度等,从而构建我国船舶压载水排放造成外来物种入侵的法律防控体系。
船舶压载水 生态污染 排放标准
罗猛 余妍慧
哈尔滨工程大学,150001
国内会议
乌鲁木齐
中文
550-553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