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气候变化视域下发达国家国际环境保护责任探析

  依据国际环境法的“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发达国家承担着应对气候变化的主要国际环境保护责任。但是,在实践中,伴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上升,国际力量对比等因素的影响,发达国家迟迟不愿与发展中国家缔结气候协议,甚至推行单边主义和争夺国际环境公共权力,导致发达国家国际环境保护责任未能有效实现。在具体应对措施上,实现制度上的完善设计和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团结协作,是实现发达国家国际环境保护责任的必然选择。

气候变化 发达国家 保护责任 历史责任

文同爱 周磊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中文

591-597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