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重构--以法国工业分类环境保护制度为例

  环境行政法律关系有着突破传统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本文以法国工业分类环境保护制度为例,以“平衡论”为理论出发点,以制度比较为路径,探索我国环境行政法律关系的构建。

环境行政法律关系 法国工业分类环境保护制度 ”平衡论”

周迪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430072

国内会议

2013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年会)

乌鲁木齐

中文

657-662

2013-06-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