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国赠地学院创建模式及其影响
1862 年林肯总统签署通过赠地学院法案,在该法案规定下,联邦国会向各州提供了自建国以来最大规模、最大力度的高等教育赠地。在大力度的联邦资助面前,各州的反应是不同的,有的积极接受,有的犹豫再三。在各州先后接受联邦赠地后,由于1862 年赠地学院法案并没有规定如何建立赠地学院,因而各州从最容易满足1862 年赠地学院法案条件出发选择各自的赠地学院创建模式。虽然,当时各州在赠地学院创建模式的选择上是出于权宜考虑,但他们的选择却对各州高等教育的发展却产生了不同的影响。
赠地学院 创建模式 影响
崔高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城市经济与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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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