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控规中协调保障各方权益的对策探讨--以天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规为例
控规肩负协调保障各方权益的责任,同时也要实现整体权益扩大的理想,针对不同的规划对象,控规应提出不同的相应对策,本文以南港工业区一期控规为例,通过产业功能的对接整合,用地用海的高度融合以及生态环境的共同保育等三个方面进行探讨、提出了协调保障有关各方的权益病并实现区域整体长远发展权益的对策。
控规 权益 天津 南港工业区 大港油田
谢水木
天津市城市规划建设研究院土地规划设计研究院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4048-4055
2011-09-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