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自然保护区多元治理的基础条件研究

  我国自然保护区近三十年来发展迅猛,但管理中与当地在土地权属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矛盾较为突出。通常的解决思路是在现有管理体制机制下,以政府集中管理为主,调整政府关系以及政府与保护区关系;或者在保护区管理中,将焦点集中于改善保护区与社区关系,比如探索了接近于西方多元治理理论的社区参与式管理等新型管理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果。但我国公共资源管理长期受制于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治理结构,治理效果有限并缺乏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由此,提出自然保护区公共资源多元治理的必然性,并简要解释了基于“公共池塘资源模型”的多元治理理论的主要内容。基于该理论,以我国国家治理逻辑为主线,一方面分析了我国模仿资本主义制度的工业模式,虽在短期取得了瞩目的经济增长绩效,但此体制不具备自我制度创新能力,相应地,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改革缺乏完善的宪政基础和法治保障,我国多元治理模式的制度基础是有先天缺陷的;另一方面分析了政党伦理成为国家伦理后,人们日常生活受制于政党伦理和政制规约,尤其是近15年的现代化转型使得政党伦理在中国各地逐步式微,公共资源的多元治理模式面临精神伦理缺失的危机。因此,中国自然保护区的公共资源多元治理尚处于初步阶段,缺乏西方多元参与管理的民主政治和伦理资源等基础条件,因而不具备西方多元治理的精神实质,更多地是应用其手段和形式。因此,改进中国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应该在先天制度不足的客观情况下,实行渐进式的改革。在切近中国的现实的同时,具体开展中西方公共资源多元治理的比较研究,把握社会自治治理及多元治理的实质,合理循序地建构具备自我创新能力的核心制度和伦理资源,使多元治理在我国自然保护区公共资源管理中持续发挥作用。

自然保护区管理 公共资源多元治理 国家治理逻辑 国家伦理

李姣

湖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湖南 长沙 41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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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