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地区城中村自主改造模式探索
坟川县按照“县统筹、镇引导、村主体、民参与”的原则积极探索以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城中村改造新模式,主要内容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开发主体,政府部门作为协调服务主体,企业作为项目建设主体,金融机构作为融资主体。但方案实施中,在征地和供地方面存在着政策障碍。提出要改革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制度,充分激励村集体及村民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积极推进基层改革探索,鼓励支持经济相对落后地区的民族地区开展政策试点;科学评佑土地制度变革的政策风险,合理设计风险规避机制。
城中村改造 模式分析 土地制度 政策调整 民族地区
贾晋 陈于林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国土勘测规划研究院
国内会议
成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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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1-323
2013-08-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