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铀矿开采伴生放射性安全防护监管探讨
提出非铀矿开采伴生放射性安全防护监管的核心,是将达到放射性废物认定限值以上的矿物,保持原有埋藏状况而不予开采。限制开采的放射性含量限值和关键人员组受照剂量限值并列提出,同时作为监管与监管等级划定的依据.建立数学模型,由限制开采的放射性含量限位导出次级限值-Y辐射吸收剂量率现场测定所能表达出的量小和最大限值,以此方便现场快速、经济地勘测。
非铀矿山 放射性废物 安全防护 监管体系
周琪
四川省辐射环境管理监测中心站,成都,610063
国内会议
广州
中文
134-136
2013-08-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