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山西省矿山生态补偿责任体系中长期建设的思考

山西省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制度经历了“十一五”筹备期和“十二五”初步运行期,已经有数百家矿山企业通过了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的审查和批复.本文探讨了目前保证金制度建设的滞后问题和运行中体现出来的效用问题,并针对性的提出了严格分步骤返还保证金、科学计提保证金及扩大保证金制度实施范围等建议,对“十三五”期间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具有积极意义.

矿山企业 生态补偿责任体系 监管制度 可持续发展

李德鹏

山西省环境规划院,太原030002

国内会议

全国环境规划院(所)长联席会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规划专业委员会2013年学术年会

太原

中文

125-128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