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实验动物福利保护制度建设与灵长类实验动物福利
WTO对中国实验动物福利保护法律制度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从我国实验动物福利制度建设以及灵长类实验动物福利方面进行了综述,指出我国动物福利,应明确法律地位,加强实验动物、农场动物、伴侣动物、娱乐动物的保护。对非人灵长类实验动物,应从养殖设施、圈养环境、饲养管理、饲料和饮水要求等方面确保其动物福利。
实验动物 饲养管理 福利保护制度 灵长类实验动物
盘宝进 罗广生 温志杰
广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广西 南宁 530021 广西玉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广西梧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国内会议
成都
中文
261-265
2013-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