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王与税收:最早“渡河而来的人”
本文从罗森在其著作《财政学》中讲述的一则圣经记载的犹太部落传说为切入点,阐释了一个基本税收原理:人民纳税不只是出于被迫,也是是基于自身的需要所致,即社会公共需要,但人民在交税时希望国家或政府尽量减少对自己财产的剥夺,否则人民将拒绝纳税.论文归纳出人类社会的重要文明成果——宪政思想的4个基本方面,在此基础上,依据公共选择理论创始人、宪政经济学大师布坎南的《征税权》、《规则的理由》等著作,将宪政税收理论的精华之点归纳为6个要点,进而论证了宪政对征税权的多重约束理论.最后,本文将视点集中于我国当代改革与发展中的税收国家建设问题,将其表述为当代中国的另一种转型,并指出宪政税收理论与我国主流税收思想的差异.
公共财政 税收制度 体制改革 宪政思想
李炜光
天津财经大学
国内会议
石家庄
中文
205-215
2013-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