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的动机--以所有权性质为背景的经验分析
本文使用中国上市公司2009-2011年在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中的表现为分析对象,以所有权性质为背景,分民营和国有上市公司样本对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的动机进行了实证检验和比较分析.研究结果表明:媒体关注程度、行业敏感度、顾客远近度、产品市场竞争与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之间存在显著的正向关系.进一步区分企业所有权性质后的研究发现,在国有控股公司和民营控股公司中,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动机具有一定差异性.但是针对自愿披露样本信息披露水平的回归分析发现,无论是民营还是国有上市公司,以上关于社会责任报告自愿披露动机的各类显著影响都不再存在,可见,上述动机的影响效果仅限定在公司是否自愿披露社会责任报告这一决策层面,对于公司决定自愿披露后的信息披露水平高低并没有显著影响.本文研究的启示意义在于,在研究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动机时,必须考虑到企业性质的差异.同时,本文对于更好地理解不同所有权性质公司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动机,为政府相关政策的制定提供一定的启示意义.
上市公司 社会责任 信息披露 所有权
陈良 张正勇
南京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会计学会财务管理专业委员会2012年学术年会暨第十八届中国财务学年会
南宁
中文
309-321
2012-11-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