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体育服务视角下的青少年体育权研究
本文通过对体育权的介绍,阐述了体育权的权利从道德权利到人权的性质发展历程,从成长期的特殊保护角度探讨了青少年体育权保护的特殊意义,并指出青少年体育权同时为教育权的应有之义,不仅体现在体育权和教育权的含义当中,还体现在宪法的相关条文及我国体育法和教育法的规定当中.最后从以下两个方面论述了面向青少年的公共体育服务对策:一方面要求政府在管理青少年体育时要切实关注青少年体育权的保障,二是要求在管理青少年体育时,要注重青少年自身身心发展的规律,以科学管理的手段促进青少年体育权的实现。
青少年体育权 法律保护 科学管理
陈书睿
上海体育学院体育赛事研究中心 200438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1-100
2012-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