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WTO中美轮胎特保案及其启示
2011年9月5日,WTO上诉机构对中美轮胎特保案做出了上诉裁决,该裁决全面支持了专家组报告,裁决美国对中国输美轮胎实施惩罚性关税没有违反其在WTO项下义务.专家组报告就中国的抗辩对下列几个问题进行了论证:第一,《中国入世议定书》16.1条与16.4条的关系;第二,中国的涉案轮胎进口是否快速增长;第三,中国涉案轮胎进口增加与美国国内产业受到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第四,美国的惩罚性关税措施是否在所必需的范围之内;第五,美国的3年惩罚性关税措施是否超出了所必需的救济时限.本文在上述专家组报告和上诉机构报告的分析基础上,对中美轮胎特保案中涉及的核心问题加以分析和阐述,并就该案给中国应对WTO争端解决和国内立法带来的启示作若干分析.
国际税法 惩罚性关税 立法完善 市场竞争
黄志瑾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对外贸易学院,200336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71-280
2011-11-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