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保加利亚的联合监察体制-成果及效率

本文主要阐述了保加利亚共和国综合劳工监察所取得的成效.采用”一家企业配备一名监察员”的方法,大大提高了受监察企业的百分比.这种新方法体现了”综合劳工监察”的概念,并且与前些年相比,更多的监察项目得以实施.1999年至2005年,实际监察项目相对于计划数量增长了104%.在法律上实行强制手段,使监察人员能进入更多的企业,找出企业的违规之处,并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措施.为了评价监察系统的效率,监察人员的工作质量、数量都要受到监督,劳工监察机构需要定期汇报工作,分为月报告、季度报告和年报告.总体而言,实施综合劳工监察系统取得了如下成效:由一名监察员监控的企业范围从1998年的40家扩大为2000年的120家;通过模块训练,监测人员的的素质有很大提高;我们还在企业中创造了全面评价风险的条件等等.经过这几年的不断完善,如今的劳工监察系统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能和其他欧盟成员国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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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拉德诺夫

保加利亚劳动监察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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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4-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