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渔户”型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分析
”公司+渔业”经营模式是我国渔业产业化经营的最普遍形式之一,以此为基础成立的合作社对于缓解小渔户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促进渔民增收,起到了重要作用。作为一个外生性合作组织,”公司+渔户”海水养殖专业合作社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同时,公司与渔户利益的冲突和行为的有限理性导致了双方合作行为的复杂性,而产业的高风险特征又加深了这种复杂性,使合作社变得脆弱而不稳定。
”公司+渔户” 外生性组织 道德风险 不确定风险
姜秉国 杨子江 赵蕾
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信息与经济研究中心,北京,100141
国内会议
厦门
中文
581-581
2011-1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