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后社会效益保障机制研究

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后社会效益保障,首先,应树立公共意识,将消费者的利益放在首位;其次,基于公共体育场馆服务的特殊性选择不同的改革策略;第三,确保消费者作为公民的民主参与权;第四,推进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的法治化与公开化;第五,实施公共体育场馆民营化相关信息的公开听证制度。从制度机制层面上使公共体育场馆社会效益得以保障。

公共体育场馆 民营经济 社会效益 管理机制

盛菊霞 谢萍萍

浙江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宁波大学科技学院,浙江宁波,315211

国内会议

第五届全国体育产业学术会议

南京

中文

77-77

2010-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