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大一统的地上权概念和体系的设想--兼论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用益物权性质
在研究物权法理论时,结合典型案例,指出应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地上权概念,将属于地上权性质的土地用益物权构成一个完整的体系,有意识地进行整体性研究,这对于理解和掌握我国用益物权的制度以及法律适用,具有更为重要的意义。通过介绍设立大一统的地上权的概念与体系的基础,探讨了建立大一统的地上权概念和体系的必要性,并对我国大一统的地上权体系的构成进行了归纳。
物权法 地上权体系 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益物权 法律性质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13
201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