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贯彻落实《物权法》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

考察不动产登记的现状,分析分散登记之弊端,阐述统一登记之理由,指出应该建立以土地为核心、以国土资源部门为登记机关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以促进不动产统一登记早日实现。同时指明以土地登记为核心、为基础建立我国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仅尊崇了土地自然属性,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和我国国情,而且更加有利的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的繁荣发展,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物权法》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权益保护 可持续发展

蔡卫华

国土资源部法律中心产权产籍处

国内会议

首届国土资源法制与市场学术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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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96

2010-04-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