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湿地保护管理体制的立法完善探索
中国湿地保护立法工作进展缓慢,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管理体制之争.中国当前的湿地保护管理实行“分部门实施、综合协调”的体制,其中的主要问题是各部门之间职责不清,且综合协调不到位,各部门各自为政.为此,需要在立法中进一步明确划分各部门的职责,重点是增强综合协调力度.要加强综合协调力度,我们有必要在维持各部门现有管理权的同时,创设“综合协调权”,可以设计“重大行政许可共同审核权”、“代位行政处罚权”、“知情权”等制度.
湿地保护法 管理体制 协调机制 立法完善
龙耀
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厅,广西南宁 530028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8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