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销对接方式对农户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基于茶叶种植户的实证研究

以对茶叶种植户的调查数据为例,考察了不同的产销对接方式对农户农产品销售收入的影响.研究发现,在控制了农户特征、生产规模及地区差异情况下,通过产地批发市场销售没有表现出显著的正向影响.以批发市场为对照组,通过合作社或自产自销方式的影响最为显著,交给龙头企业的方式没有表现出增收效应,交给坐地中间商对农户产品销售收入总体上没有显著影响,而交售给上门收购商贩有一定程度的正向影响.最后根据上述结论提出了通过产销对接提高农户收入的一些建议.
茶产业 农产品 销售模式 经济效益
陈富桥 丁士军 姜爱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08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湖北武汉 430073 中国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08
国内会议
贵阳
中文
1-7
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