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域生态、经济与社会系统协调发展评价及对策--以志丹县为例
县域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区域,在实施生态建设、制定发展战略、寻求经济增长途径中,必须处理好生态平衡、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关系.本文运用发展函数模型,根据区域协调发展的内涵,构建评价县域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指标体系.采用志丹县1997—2010年统计数据,运用综合指数和协调发展函数等方法进行定量分析,得到县域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指数、协调度、发展度和协调发展度.研究表明:志丹县14年中的生态、经济和社会综合指数存在由早期向后期递增的特征,大多数年份生态综合指数优于经济和社会发展;14年总体的协调水平较高,表现在绝对数值相差不大,所属类别相对集中,但大多年份是一种低水平的协调;根据协调发展度的大小,将志丹县14个年份划分为3大类7亚类,3大类为协调发展类、亚协调发展类和失败衰退类.最后基于14个年份所属的协调发展类型提出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相应对策.
区域经济 生态恢复 协调机制 评价指标体系
党晶晶 姚顺波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资源经济与环境管理研究中心,陕西杨陵 712100
国内会议
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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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