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教养之流变、困境与出路--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衔接
劳动教养制度在中国曾经发挥着重要的社会作用,但是随着劳动教养的流变,其性质逐渐发生了变化,从而带来了中国法治发展中合宪性和合法性困境。虽然通过制定法律可以摆脱劳动教养的”法律”困境,但从本质上来说,劳动教养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相违背,不符合现代法治原则,应当予以废除。而劳动教养之所以能够在违反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存活至今,也是与中国缺少有效的合宪性审查制度分不开的。
劳动教养制度 公民权利 政治权利 国际公约
林峰 王书成
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 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14
2009-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