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对我国死刑立法产生的影响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规定了严格限制死刑适用并最终废除死刑的国际准则。从总体上说,我国关于死刑的立法与《公约》的规定是基本一致的,但在一些具体规定上与《公约》仍然存在差距。为了更好地与《公约》相衔接,应减少死刑适用罪名,缩小死刑适用对象、完善死缓制度,从而使得我国的死刑立法与国际人权标准协调发展。

死刑 刑事立法 国际人权公约 刑法

莫洪宪

武汉大学刑事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刑事法制改革国际研讨会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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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30

2009-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