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与国内法律制度--一些基本认识
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某些性质,特别是可能对与其缔约国国内法律制度的关系具有重大影响性质的基础上进行的研究,才能对《公约》有更加准确的定位,以之为根据对中国国内法律制度的研究才能更具针对性和现实性。本文在探讨与缔约国国内法律制度的关系上,着重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权威性、独立性、最低性有限性、补充性和监督性进行论述。
人权 法律制度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法律性质
孙世彦
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中心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85-91
2009-12-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