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控烟框架公约签署后国际烟税改革近况

世界卫生组织于2003年各国通过了控烟框架公约。这是一项全球公认最重要的控烟法规。其中公约第六条:“以价格和税收减少烟草使用”是控烟最有效的条约之一。自从2005年以来,许多国家(及地区)包括日本、新加坡、厄瓜多尔、法国、美国、埃及和土耳其等国都增加了烟税,以履行第六条公约的承诺。本报告将介绍近年来这些国家的加税实例。另亦将介绍两岸四地近年来的烟税改革近况。根据这些实例及世界卫生组织发表的烟税管理手册的建议有以下几条结论:(1)提高烟税可以减少烟草使用,增加税收,并减少因使用烟草所致的死亡;(2)设定烟税水平占零售价的百分之七十以上:(3)烟税的方式越简单越好:从量消费税比从价消费税更为简便。多收税,不易避税,不易转买低价烟:(4)一次大额加税比多次小额加税对控烟更有效;(5)部分烟税收入作为健康服务及控烟的经费。

国际烟税 税制改革 效果评估 控烟框架公约

胡德伟

美国加州大学柏克莱分校;美国公共卫生研究所国际控烟中心

国内会议

第六届两岸四地烟害防制交流研讨会

南京

中文

47-50

2012-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