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地区自杀死亡的危险因素研究
目的:探讨农村自杀死亡的影响因素。方法:在山东省疾病监测点上选取2008年9月1日~2009年8月31日3个县(市)25个乡镇农村自杀死亡病例作为病例组,按照性别、年龄(±3岁)、当地居住者1∶1配对选取对照组。通过心理解剖法荻取相关信息。结果:病例组与对照组比较,人口学特征、社会家庭因素以及个人因素均存在统计学差异(P均<0.05)。多因素条件logistics回归分析发现,正常的婚姻状况(结婚一起生活)可能是自杀行为的保护性因素(OR=0.213,95%CI=0.053-0.849),负性生活事件(OR=6.379,95% CI=2.502-16.264)和高度绝望感(OR=1.179,95% CI=1.098-1.266)可能是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结论:维持正常的婚姻状况、减少负性生活事件的发生以及降低人群的生活绝望感对于农村自杀行为的预防很重要。
自杀 农村地区 危险因素 病例对照研究
王琳琳 贾存显 徐爱强 邱惠敏 张吉玉
山东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研究所,济南250012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济南250014 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济南250014
国内会议
江西省科协第二届学术年会暨华东地区第十一次流行病学学术交流会议
江西鹰潭
中文
362-366
2012-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