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妨害”:上海公共租界市政管理的演进,1845-1896
本文先追溯“妨害”治理的观念及其相关法律的制定如何在19世纪的英国本土兴继而以英国为参照系,考察上海公共租界的《土地章程》如何界定和管理“妨害”问题。探讨了治理“妨害”的实际过程,包括相关机构和人员的设置和演进,与“妨害”相关的问责和惩罚机制,并进一步分梳被定义为“妨害”的具体事物及其处理方法。
上海公共租界 市政管理 立法完善 运作机制
刘文楠
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09-337
2011-12-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