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集体林产权制度变迁对森林资源消长的影响分析--以江西省为例

文章首先梳理江西省历史上的集体林产权制度安排对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影响,总结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的产权制度原因:具有“排他性”和“可交易性”的产权制度能够以较低成本激励林农积极造林管护,从而促进森林资源状况的改善.由此,对2004年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对森林资源消长变化的影响进行预测,并从促进资源增长的角度探讨江西省现行集体林产权制度的完善.

集体林 产权制度 资源管理 激励机制

汪海燕 张红霄

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210036

国内会议

第九届中国林业经济论坛

广州

中文

276-281

2011-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