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对一起精神病人出走纠纷案例和解处理的分析

医疗纠纷是医疗质量的“副产品”.只有正视医疗纠纷,分析纠纷产生的原因,才能妥善处理.笔者将自己处理的一例精神科出走纠纷案例进行报道.考虑患方十余年来的积极寻找、家庭特殊情况,虽然监护不力,医院也积极履行职责、寻找、告知。虽然超过诉讼时效,但此事件属于精神科意外。综合分析:医院有一定责任,结合各方因素,在法院调解下,医院一次性再付患方5万元人民币,就此终结,双方都同意而结案。

民事诉讼 精神病人 医疗纠纷 和解处理

杨向东 高玉霞

陕西省荣复军人第二医院 71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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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第十次精神病医院管理学术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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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