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在征地制度改革中的应用--以进贤县为例
当前征地制度存在着诸如征地补偿标准偏低、同地不同价等问题,使我国的耕地资源锐减,耕地保护政策很难落到实处,农民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本文根据农用地分等定级估价成果,结合江西省进贤县实际,具体实践了利用定级估价成果测算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思路,同时提出在区片综合地价基础上结合分等成果确定征地范围的思路,对进行合理征地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农用地 征地制度 体制改革 等别划分 定级估价
邵虹
江西省国土资源勘测规划院 江西 南昌330002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78-86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