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土地违法行为的立法思考
为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土地管理的科学化,本文从立法角度分析了我国土地管理、利用过程中所反应出来的我国土地相关法律法规的欠缺之处,并就如何完善进行了探讨,以防止和减少我国土地违法行为的出现,最终实现我国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土地管理 违法行为 立法完善 可持续利用
郑晓俐 刘中婷 占超
池州学院政法管理系,安徽池州,247000 江西省土地勘测规划院,江西南昌,330002;玉山县人民法院,江西上饶,334000
国内会议
南昌
中文
190-194
2009-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