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责任承担方式
讨论侵权责任构成要件,必先讨论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在进行《物权法》以及民法典起草的过程中,围绕着如何设计我国物权保护制度,民法学界存有意见分歧。第一种观点主张应坚持我国目前民事立法确立的物权保护制度的框架,并用侵权请求权取代物权请求权;第二种观点主张应回归传统民法,将侵权责任承担方式限定为损害赔偿,同时认可独立于侵权请求权的物权请求权,二者结合完成对物权进行保护的使命;第三种观点主张一方面坚持我国目前民事立法对物权进行保护的做法。第三种观点应该舍弃,就前两种观点而言,如果我国未来侵权责任法认可的侵权责任承担方式不限于损害赔偿,尚包括返还财产、消除危险、排除妨碍、停止侵权等构成要件。
侵权责任法 构成要件 承担方式 法律保护 损害赔偿
王轶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4-133
2009-05-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