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基本问题研究

在海峡两岸又重启“对话”以及“三通”已经实现背景下,如何建构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尤显迫切和必要.然现有海峡两岸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更多是单边性的而缺乏有效的双边协调机制.未来海峡两岸应当在坚持一个中国、平等互利、高效便捷和循序渐进原则基础上建构科学有效的民商事司法协助机制.

司法协助 协调机制 法律关系 海峡两岸

张嘉军 李彬彬

郑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

郑州

中文

366-376

2008-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