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基于Shapley值法的农超对接主体利益分配研究--以北京市绿富隆产销合作社为例

  本文以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和绿富隆产销合作社的调研数据为例,运用Shapley值法研究了合作社下”农超对接”的利益分配机制。结果表明,合作社下的”农超对接”中农户、合作社和超市间的利益比例分别为44%、16%和40%,通过Shapley值法模型按照贡献程度对现有利益分配格局修正后,分配比例分别为31%、36%和33%,这样的分配比例相对均衡与合理。在此基础上,本文建议通过实施农户收购保护价格和利益再分配机制来保障农户、合作社和超市之间公平合理的利益分配关系,在农产品标准和入市门槛方面需要适当降低超市门槛,推广多元化农超对接模式。

农业经济 农超对接模式 利益分配 Shapley值法 保障机制

Wang Zhigang 王志刚 Xu Qianjun 李腾飞 黄圣男 许前军

School of Agricultural Economics and Rural Development, Renmin University, Beijing 100872, China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北京 100872

国内会议

2012中国农业产业化年会暨中国农业企业家论坛

广东云浮

中文

23-31

2012-09-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