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析蒙古族古代游牧特色的罚畜刑相关法律规定蒙古族古代罚畜刑研究之一
罚畜刑是古代蒙古族法律制度中的一种独有的刑罚方式,以处罚犯罪者一定数量牲畜为定罪量刑的法律规定。蒙古族古代罚畜刑源于其游牧生活,由牲畜作为商品交易的币值单位演变成定罪量刑处罚的赎金,因此一经出现则适用于蒙古社会生活生产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当中,成为游牧民族独有的一种刑罚制度。罚畜刑经历了从成吉思汗《大扎撒》到清代蒙古法的近千年发展与演变,内容不断充实完善,已成为蒙古族法制史中一个独特而重要的刑罚制度。
古代罚畜刑 法律规定 蒙古族 文献研究
何金山 朝鲁门
内蒙古大学法学院 内蒙古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国内会议
内蒙古额尔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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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6-464
2012-07-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