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内而外,旧瓶新酒--由类罪“内乱”涵义的变化看法律秩序观的演进
法律中的方位词体现出了地理学和心理学上的两种含义,其背后凸现了一定的法律秩序观。“内乱”一词,在传统与近代的法典中都占有一席之地,然而其涵义古今判然有别,通过考察这一类罪涵义的变化,可以发现其背后法律秩序观的演进,就法律秩序规范的范围来看,体现了由内而外的过程,就个人权利的发展而言,体现了个人消极自由的扩张;就法律本位的变化而言,体现了由家到国的革命。同时,法律的发展,若能利用上传统资源,则发展也就相对顺利,其背后的法律秩序观演进也就更为自然。
中国法律史 法律条款 方位名词 法律秩序观
陈煜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史学研究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38-252
2011-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