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试论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

  作为民法组成部分之一的《侵权责任法》正在制定,根据该法草案第二条的规定:”侵害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通过解读我国《侵权责任法(草案)》第二条的规定,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确立的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进行了探讨,指出应当以归责原则为核心,并且还应当反思“承担侵权责任的理由在于行为的‘可谴责性’”理论,同时指出承担侵权责任应当对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准确定位,并要从责任主体角度认识承担侵权责任的根据。

民事诉讼 侵权责任 构成要件 权益保护

胡安潮

国内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秋季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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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09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