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表决权信托的功能及其在我国公司法上的构建

  表决权信托是指股东以由受托人行使表决权为目的,将其持有的股权信托给受托人,并以此达到对公司控制权的争夺。表决权信托本质上是将信托引入公司治理结构的一种法律设计,是信托法律制度与公司法律制度相结合的产物。它通过改变公司控制权的分配从而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现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促进困境企业的重整、实现国有股权管理的规范化等方面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国公司法上应当建立表决权信托制度,并应重点针对表决权信托不同于其他信托类型的特有问题予以具体规范。

公司法 表决权信托 公司控制权 司法改革

胡利玲 周静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秋季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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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259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