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专利法史视野下的英国《垄断法》

  现代专利源于欧洲中世纪君王公开授予臣民的特权,针对市场专营的垄断是其中之一,现代专利法一般以1623年的英国《垄断法》为鼻祖。不过,该法从立法背景和目的、法规语言及内容、法案实施的效果,以及英国社会对该法的认识等方面都表明,它是国会为规范国王权力的法案之一,是对此前限制国王专制、反对滥用垄断的法律成果的总结和强调。不过,该法在宣告“一切垄断非法”的同时,将发明垄断视为例外。随着近代科学技术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发明垄断的市场价值日益突出,并成为专利的代名词,专利在近代法学语境下也由封建特权发展为一种法定权利。自19世纪中期以来,《垄断法》因为第六条附带规定了发明专利的条件和限制,开始被人们视为现代专利法的鼻祖,该法限制王权的本来面貌则开始远离人们的视线。

《垄断法》 法律体系 专利法史 英国

杨利华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北京,10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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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秋季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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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