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仲裁证据的非讼化及其路径选择

  我国存在仲裁证据诉讼化的制度现实,造成了诸多弊端,为了消除弊端、实现仲裁制度的价值、促进仲裁发展,应当通过确立独立的仲裁制度,增强仲裁当事人的证据主导权利的途径,推进仲裁证据的非讼化。

仲裁制度 证据非讼化 法律实践 机制变革

张力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9秋季论坛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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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619

2009-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