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法教学与法律职业能力的培养--对商法教学目标的思考
现代法学教育不仅应当培养法学研究和立法思维的学术能力,还应当培养法律的实践执业能力。其目标应是以学术培养为前提和基础的职业培养。与此相契合,现代商法教学的目标也应定位于培养和训练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这也是商法学科应用性、实践性特点的要求。有关商法学的一切教学活动均应围绕此目标展开。
高等教育 商法学 教学目标 职业能力
胡利玲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9-15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