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以营业为基础构建商法体系

  营业概念在商法中具有支柱作用。营业之所以能够成为构建商法体系的脊梁,在于营业本身具有二重性,内部的二元性表现为外在的扩张性,使其能够具备横贯商法体系的资格。以营业为骨架,商法体系包含以下内容:营业组织法、营业财产、营业行为(活动)、营业公开制度、专门的商事营业、营业救助与营业终止。营业标准的提出,至少具有解释学上的意义,更有助于理解商法的基本制度和基本理念。

商法学 营业理念 教学方法 体系构建

王艳华

郑州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商法教学与课程建设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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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3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