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人才培养与商法教学的课程设置及教材建设
培养商事法理论基础知识扎实,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创造性地解决问题的学生是中国未来法学高等教育的目标,商法系列课程亦应以此为方向改革教学模式,使得学生通过学习,成为掌握商事法基础理论、能够熟练运用商事法基本原理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的职业后备力量。这就要求商事法的教学调整理论性的教学内容,增加关于商事法实践性、操作性强的教学内容。同时,达到商事法的课程设置多样化,教学方式多样化。这必将要求匹配相应的教材,并改革传统教材的表达方式与内容,进行教材建设计划的探索。
高等教育 商法学 课程设置 教材建设 人才培养 教学实践
高宇
吉林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51-55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