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科院校法学本科商法学课程体系的个性设计
法律人才培养的商科特色,要求商科院校法学本科的商法学课程体系按照”法商结合”的理论知识目标、专业技能目标和职业情感目标的整体实现进行个性化设计:内容上划分商科课程支撑模块和商事法律课程主模块,形式上实行公共基础课、专业必修课、选修课、实践课和辅修课几个板块的有机结合;分级设计商法学课程技能培养环节,拉长实践教学过程,实现校内外实训的互动与整合。
高等教育 商法学 课程设置 教学改革
胡艳香 陈蓉
湖南商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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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22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