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稻田大学商法教学模式改革及其启示
2004年始,日本的法学教育有了很大变化。各综合性大学成立了专门培养法律实务人才的法科大学院。法学院内部分为法科大学院(司法考试生为对象)、法学研究科(传统的研究生院)、法学部(本科生院)。因此各大法学院在课程设置上面临转型的挑战。法学教育究竟是向职业型发展还是传统学术型发展?作为必修课的商法,虽然实用性一向比较强亦面临着改革的挑战。本文通过早稻田大学法学教育模式的改革,介绍其如何实现职业型教育和学术型教育的有机结合,如何处理传统与革新的问题,特别是商法课程的设置在法学教育模式改革中的作用,以期能够引发对中国商法学教育改革的关注及更加深入的讨论。
高等教育 商法学 教学模式 教育改革 日本
陈景善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30-134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