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案例教学的困惑与反思--以商法教学为例

  在根本上,源自美国的案例教学法与大陆法系成文法模式有冲突,如此,中国运用案例教学目的并不明确。在教学过程中,也会面临案例资源匮乏、案例质量不易控制、教学主体适应性的考验、教学组织的匹配性不够等系统性问题。为了推动案例教学,中国应该明确案例教学的目的,组建完善的案例库,并调整教学结构。

高等教育 商法学 案例教学 目标规划

李政辉

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国内会议

全国商法教学与课程建设研讨会

北京

中文

165-171

2009-07-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