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域经济一体化与知识产权保护--中韩FTA中知识产权条款的路径选择
中韩两国正在进行FTA可行性研究并已取得初步成果,两国自由贸易协定的签署指日可待.韩美FTA的签订促使韩国提高了其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中韩FTA知识产权谈判也必将受其影响.中韩FTA知识产权条款的设定有三种可能方案.通过对中韩两国既已签订的FTA中知识产权条款的比较分析,总结出两国对FTA知识产权条款的基本态度.TRIPS协定所确定的标准是中韩FTA知识产权谈判的必然选择.
区域经济 自由贸易协定 知识产权 合作模式
Ren Hu 任虎 Cao Junjin 曹俊金
School of law,ECUST,Shanghai,200237 华东理工大学科技处 华东理工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46-56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