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我国驰名商标保护之制度选择--兼析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

  我国驰名商标保护在实际运行中存在诸多问题,其表面原因是商标权人错误地把驰名商标看作是一种荣誉称号,更深层的原因则在于现行驰名商标制度本身存在缺陷。最高人民法院为规范驰名商标保护而制定的相关司法解释(《征求意见稿》)对《商标法》第十三条的解释亦存在误区。克服我国驰名商标制度运行中的各种弊端的根本出路,在于对现行驰名商标制度进行根本改造,为所有注册商标和未注册驰名商标一体提供基于混淆的跨类保护,并在严格限制的前提下,对在一般公众中驰名且具有突出显著性的商标提供反淡化保护。

商标法 制度改革 法律解释 权益保护

魏森

华中师范大学法律系

国内会议

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第七届常务理事会暨第十四届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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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261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