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凭什么取得商标权?--商标权取得模式的中间道路
商标权注册取得模式已成为主流趋势,它取代使用取得模式具有必然性,因为它更有利于经营者取得和保护商标权,更符合现代商业发展规律,也更符合商标权的对世权属性。然而,注册取得模式在理论上违背了传统商标理论,在实践中导致“垃圾商标”泛滥成灾,是造成我国商标审查效率低下和商标使用秩序混乱的罪魁祸首。我国《商标法》第三次修改时,应采取“使用+注册”的商标权取得模式,该模式吸收了注册取得和使用取得模式的精髓,并避免了这两种模式的缺陷。
商标法 发展模式 权益保护 立法完善
邓宏光 周园
重庆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 400031 重庆 重庆工学院知识产权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279-288
2008-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